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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8-02-25
  • 類別:使用牌照稅
  • 截止日期:108-08-31
竹市電動汽機車及社福團體接送車 免徵牌照稅
  • 聯絡人 / 張喬雯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316
新竹市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及配合長期照顧政策,市長林智堅特別核准,車籍在新竹市屬電動汽機車及社福團體接送車享有牌照稅免稅的優惠。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為因應綠色環保潮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建立健康樂活竹塹城,特鼓勵換車市民只要選擇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機車代步,則110年12月31日前,均可免繳使用牌照稅,因此近期如有購車打算的朋友可要把握機會,早買早享受。
    此外,為照顧身心障礙及貫徹政府長期照顧政策,對於本市社福團體和機構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誌之車輛,可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9款但書規定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不受3輛免稅的限制。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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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8-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