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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8-04-29
  • 類別:使用牌照稅
  • 截止日期:108-05-31
簡訊貼心提醒車主繳納牌照稅!
  • 聯絡人 / 張喬雯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316
108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新竹市稅務局於4月26日貼心發送簡訊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人儘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被移送執行,若又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 (含路邊停車),除補稅外,會被處以1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表示,本次簡訊係以截至4月23日仍未繳納之民眾為發送對象,如收到簡訊時已繳納者請勿重複繳納,稅務局感謝您的配合與支持!另外提醒民眾,5月1日至5月2日尚未加徵滯納金期間,民眾還可以前往萊爾富、全家、7-eleven、OK等便利商店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自5月3日起便會開始加徵滯納金,而且只能到金融機構繳稅。
    如果尚未收到稅單或稅單已遺失者,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稅額2萬元以下還可至四大超商,利用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直接於超商櫃檯繳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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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8-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