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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6-08-29
  • 類別:法規行政
  • 截止日期:106-12-28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
  • 聯絡人 / 陳苡蒨
  • 聯絡電話 / 5225161分機516
(新竹市訊)為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制定重點,在於保障納稅者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落實稅捐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設置納者權利保護組織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以建立優質賦稅環境。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財政部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研擬納稅者保護基本政策之諮詢意見;稅捐稽徵機關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之協助,例如: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最高行政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應設置稅務專業法庭,審理納稅者因稅務案件提起之行政訴訟。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分機511、513-5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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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6-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