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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7-05-10
  • 類別:娛樂稅
  • 截止日期:107-11-09
擺設投幣式電話亭迷你KTV供人娛樂應課徵娛樂稅
  • 聯絡人 / 林玲瑗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319
擺設投幣式電話亭迷你KTV供人娛樂,依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課徵娛樂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近來發現營業人於營業場所如大賣場、百貨商場、夾娃娃機店、鬧區商店街····等場所或騎樓擺放上述設備供人娛樂,依法須課徵娛樂稅,稅務局提醒放置該設備之營業人,記得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否則遭查獲後,除須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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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