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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7-08-06
  • 類別:印花稅
  • 截止日期:108-08-06
免用發票營業人,開立收據免貼花
  • 聯絡人 / 陳亭宇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 分機317
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所開立之收據因具有營業發票性質,可免貼繳印花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銀錢收據應由立據人貼繳千分之四印花稅,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可免貼花,因此,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如便當店、水電行、文具店、計程車等,所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之收據,因兼具營業發票性質,可免貼繳印花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查詢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317、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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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