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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7-11-22
  • 類別:娛樂稅
  • 截止日期:108-05-31
如期繳納娛樂稅 可獲代徵稅額1%奬勵金
  • 聯絡人 / 張喬雯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316
為奬勵娛樂稅代徵人,例如經營舞場、電子遊戲機、娃娃機台(選物販賣機)、視聽歌唱、餐廳附設卡拉OK、KTV等需代徵娛樂稅的業者,只要依規定如期繳納娛樂稅,就給予代徵稅額1%奬勵金!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代徵之稅款,無論是次月10日前填用自動報繳書繳納,或由稽徵機關填發繳款書(查定課徵或臨時舉辦之有價娛樂活動者),只要在繳納期限內繳納,均享有代徵稅額1%奬勵金的優惠,若繳納截止日適逢例假日,在順延期間內繳納仍發給獎勵金。

稅務局舉例說明,甲商號11月份娛樂稅5,000元,限繳期限至12月10日,如果在12月10日前繳納,因可扣領1%奬勵金,所以只須向公庫繳納4,950元;若繳納期限12月10日為星期六或星期日者,得順延至金融機關第1個營業日繳納,一樣可以扣領獎勵金。

稅務局貼心提醒娛樂稅代徵人,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如逾期繳納,除無法扣領奬勵金外,每逾2日尚須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319或0800-086969轉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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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