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9-03-27
- 類別:房屋稅
- 截止日期:109-09-27
稅務局送暖 低收入戶所有自住房屋主動免徵
- 聯絡人 / 廖菊芳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415
新竹市稅務局主動針對109年新竹市政府列冊照顧低收入戶所有房屋使用狀況進行免徵查核作業,以照顧弱勢族群,免再由民眾申請,經查核結果,今年列冊照顧之低收入戶計170件,其中144件符合免徵規定,即有84.7%以上低收入戶受惠,免徵稅額16萬餘元。
稅務局一向秉持「以納稅人為尊」及「愛心辦稅」的服務精神,針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之市民同時符合原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者(109年標準為12,388元)、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投資之平均每人每年未超過75,000元及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逾353萬元者之新竹市政府列冊照顧的低收入戶,其所有並供自住的房屋,於查明使用狀況後,如符合減免規定者,主動辦理房屋稅免徵作業,並函知納稅義務人,以減輕低收入家庭的經濟負擔。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稅務局一向秉持「以納稅人為尊」及「愛心辦稅」的服務精神,針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之市民同時符合原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者(109年標準為12,388元)、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投資之平均每人每年未超過75,000元及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逾353萬元者之新竹市政府列冊照顧的低收入戶,其所有並供自住的房屋,於查明使用狀況後,如符合減免規定者,主動辦理房屋稅免徵作業,並函知納稅義務人,以減輕低收入家庭的經濟負擔。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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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