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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9-03-31
  • 類別:使用牌照稅
  • 截止日期:109-06-08
牌照稅4月1日開徵 因應疫情5大優惠一次看懂
  • 聯絡人 / 蔡珮央
  • 聯絡電話 / 5225161-316
109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新竹市繳款書已於3月19日寄發,請民眾記得在期限內繳納稅款,對於受到疫情影響的車主,政府提供5大優惠,以減輕疫情的衝擊。

新竹市稅務局說明5大優惠措施如下:

1.補貼稅額50%: 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者,使用牌照稅可獲政府補貼減半,車主免申請,(109)年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上,會直接扣除政府補貼金額,應納使用牌照稅是原來應繳稅額半數。經統計目前本市計1,384輛車受惠,補助金額合計約290萬元。

2.停駛主動退稅:因疫情影響致車輛不擬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稅務局將主動辦理退稅。

3.展延繳納期限: 若車主因隔離、檢疫、治療無法如期繳納,可展延至6月1日前繳納,若6月1日仍在接受治療者,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日起再展延20日。上述車主應於展延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申請。

4.延期繳稅:因疫情減班或接受隔離治療、檢疫等,導致收入減少,無法於規定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申請延期繳稅案件,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

5.分期繳稅: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如欲分期最長可分3年( 36期)。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利納稅義務人瞭解疫情多元服務及利用網路申辦各項業務,稅務局特於網站設立「肺炎疫情稅捐紓困專區」,專區裡有各項詳細資訊或申辦管道,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522-5161轉311、316、317或0800-000321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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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