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9-07-10
- 類別:印花稅
- 截止日期:110-01-11
免用發票營業人,開立收據免貼花
- 聯絡人 / 陳達志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分機313
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所開立之收據因具有營業發票性質,可免貼繳印花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銀錢收據應由立據人貼繳千分之四印花稅,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可免貼花,因此,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如便當店、水電行、文具店、計程車等,所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之收據,因兼具營業發票性質,可免貼繳印花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313或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銀錢收據應由立據人貼繳千分之四印花稅,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可免貼花,因此,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如便當店、水電行、文具店、計程車等,所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之收據,因兼具營業發票性質,可免貼繳印花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313或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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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