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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9-09-16
  • 類別:地價稅
  • 截止日期:110-03-31
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 可減免地價稅
  • 聯絡人 / 許瑜芬
  • 聯絡電話 / 5225161分機425
騎樓走廊用地如果供公共通行,没有圍用或營業使用,可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依其地上有無建築改良物及層數減免地價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騎樓走廊用地供公共通行,除無建築改良物可免徵地價稅,若有建築改良物者,可依地上建築物層數按比例減免,有建築改良物一層者,減徵二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二層者,減徵三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三層者,減徵四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四層以上者,減徵五分之一。
稅務局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騎樓減免地價稅需提出申請,經核准才能適用,如您持有土地為騎樓走廊用地供公共通行,請於109年 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自109年起即可減免,逾期限申請經核准110年才能減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422~431、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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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