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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0-03-26
  • 類別:欠稅管理
  • 截止日期:110-09-27
稅單寄存郵局即生送達效力 未完納仍會移送強制執行
  • 聯絡人 / :劉嘉玲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561
民眾如看見郵局所黏貼郵件寄存送達通知書,千萬別輕忽,應儘速向寄存郵局領取稅單並依限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甚被移送強制執行。
稅務局表示,依規定郵務人員遞送稅單時,若因上班、上學無人可收取郵件,可將稅單寄存於送達地郵局,並製作送達通知書置於信箱或適當位置。寄存之日即為送達日期,無論應受送達人有沒有去領取或何時受領繳款書,均發生送達之效力,逾期未繳納將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即移送強制執行。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可於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2個月前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繳稅」,其應納稅款會在該稅開徵繳納期限最後一天進行扣款,可謂一勞永逸,民眾可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稅務局欠稅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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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