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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0-05-18
  • 類別:房屋稅
  • 截止日期:110-12-31
防疫優先 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 線上申辦最安全
  • 聯絡人 / 廖菊芳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415
5月適逢房屋稅開徵期間,隨著疫情升溫,新竹市稅務局鼓勵市民朋友,多用網路少走馬路,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請多利用房屋稅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安全又便利!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按實際使用情形按月核課,如使用情形有變更者,應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當月15日前申請,當月開始適用,逾15日申請,次月開始適用,如個人所有的房屋同時符合無出租且無營業,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要件者,可掃描QRcode線上申請改按1.2%的自住用稅率核課,讓您的稅金省省省! 
稅務局同時提醒市民朋友,如有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無法如期繳納稅款者,房屋稅可展延至110年6月30日繳納,若7月1日仍在接受隔離治療者,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再展延20日,請於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擘發之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申請。另外,因疫情減班或接受隔離治療、檢疫等,導致收入減少,無法於規定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最長可分3年( 36期)。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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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