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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0-09-08
  • 類別:地價稅
  • 截止日期:110-11-30
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申請9月22日截止
  • 聯絡人 / 張曉玲
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等優惠稅率或減免規定者,申請適用期限即將於9月22日截止,逾期申請將自次年開始適用,請把握期限及早申請。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持有符合減免之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騎樓走廊地或適用特別稅率之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尚未提出減免或優惠稅率適用申請者,應於11月1日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如逾期申請,則次年開始適用。其中最常見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和一般用地稅率(10‰~55‰),相差4倍以上,例如王小明原來按一般用地稅率(10‰)核算之地價稅為5000元,若符合自用住宅(2‰)優惠稅率,地價稅即為1000元,節省4000元稅金。
稅務局提供多元的申請服務,除一般的書面申請或臨櫃辦理外,為防範疫情避免感染,鼓勵納稅義務人使用「線上申辦」或「網路申報」服務。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22~435、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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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