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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0-09-14
  • 類別:欠稅管理
  • 截止日期:110-12-31
催繳稅單請儘速繳納 逾期未完納將會移送強制執行
  • 聯絡人 / 許家旺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561
110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已於5月31日截止,惟少數民眾可能因工作繁忙忘記繳納,或地址變更致未收到繳款書,新竹市稅務局於日前再次以雙掛號郵件寄發房屋稅催繳繳款書並將繳納期間展延至今年9月23日止,請收到繳款書的民眾依限繳納,以免逾期被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本次催繳作業除房屋稅外,同時辦理109年地價稅的催繳作業,收到繳款書的民眾於繳納期間內除可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或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金額3萬元以下)臨櫃繳納外,也可選擇使用線上多元方式繳納(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以行動裝置掃描款書上的QR-Code直接連結繳稅服務網站繳納。稅務局提醒民眾,未如期繳納者,每超過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執行。
如有收件地址變更等情形,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變更通訊地址,同時鼓勵民眾於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定期開徵2個月前辦理使用「長期約定轉帳繳稅」,只需於扣款前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提兌即可一勞永逸。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稅務局欠稅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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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