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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0-09-28
  • 類別:行政救濟
  • 截止日期:111-03-28
稅捐有爭議 納保官來幫您
  • 聯絡人 / 黃華妤
  • 聯絡電話 / 5225161分機511
以往民眾如有稅捐爭議事件,通常只能循行政救濟管道爭取自身權益,耗時又費力,現在您可以有更好的選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上路後,各稅捐稽徵機關皆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協助納稅人對於稅捐爭議事件與稅捐機關溝通協調,或對其權益受損要申訴、陳情等,均可申請納保官協助,對於提起行政救濟之案件,也可請納保官協助提供相關法令資料或就有關救濟程序進行諮詢。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納保案件受理類型以稅捐爭議案件居多,經納保官積極地溝通協調並詳細解說法令規定後,納稅人對於稅法規定均能更加瞭解,進而獲取共識,充分發揮保障民眾權益功能,對於原已申請復查或提起訴願的案件,也能獲得申請人同意撤回申請,有效弭平雙方爭議。
稅務局進一步舉例說明,曾有納稅人因全戶戶籍遷出而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遭該局補徵地價稅差額,經納保官詳細解說法令後,民眾充分瞭解稅法規定,不再爭執,納保官並輔導民眾於戶籍遷回後重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免權益受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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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