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1-04-29
- 類別:地價稅
- 截止日期:111-05-31
5月份完成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 符合規定土地可以課徵田賦
- 聯絡人 / 張曉玲
- 聯絡電話 / 5225161分機425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適用課徵田賦,每年申請期間僅於5月1日至5月31日,符合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請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經查勘認定後,該筆土地即可課徵田賦,千萬不要錯過這一年一度的申請機會喔!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之土地,經區公所審查認定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者,農業主管機關會於7月底前造冊送稅務局辦理課徵田賦事宜,不須土地所有權人另外提出申請。
稅務局提醒,如土地因繼承、贈與或買賣等因素而變更所有權人,即使用途未改變,新所有權人仍應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重新提出申請,未重新申請者,將自次年起改課徵地價稅,請民眾留意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22~435、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之土地,經區公所審查認定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者,農業主管機關會於7月底前造冊送稅務局辦理課徵田賦事宜,不須土地所有權人另外提出申請。
稅務局提醒,如土地因繼承、贈與或買賣等因素而變更所有權人,即使用途未改變,新所有權人仍應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重新提出申請,未重新申請者,將自次年起改課徵地價稅,請民眾留意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22~435、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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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