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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1-12-13
  • 類別:行政救濟
  • 截止日期:112-06-30
112年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地方稅租稅優惠不可不知
  • 聯絡人 / 黃華妤
  • 聯絡電話 / 5225161分機511
112年1月1日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同時也影響地價稅、房屋稅及土地增值稅等地方稅租稅權益,提醒市民朋友特別留意。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與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千分之55相比,至少可節省4倍的稅金,除必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及沒有出租或營業等3要件外,還受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處的限制,自112年起,子女年滿18歲並設立戶籍,即可有多一處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為百分之1.2,其適用要件為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自112年起,子女滿18歲後,其名下的房屋即可個別計算自住房屋戶數。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一生一屋優惠稅率之適用,必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出售房屋以外其他房屋,但自112年起,子女滿18歲後,所持有房地不再受此限制。

稅務局特別提醒,112年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子女年齡滿18歲時,其名下房屋原先非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若符合自住要件,別忘了申請房屋稅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而地價稅方面,在112年9月22日以前滿18歲者,要記得於112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務局網站設有「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網址:https://tinyurl.com/n89d5apr),提供相關法令、懶人包、宣導海報、文宣、短片及常見問答等資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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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