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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1-12-13
  • 類別:房屋稅
  • 截止日期:112-06-30
房屋自住掃QRcode 申請稅率1.2%真便利
  • 聯絡人 / 陳羿方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415
新竹市稅務局日前對一年內取得房屋但尚未申請房屋稅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者,貼心寄發「房屋稅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通知單」,只要是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的住家用房屋,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同時無出租無營業使用,即可利用通知單上之網址或掃描QRcode線上申請改按自住住家用稅率1.2%核課,讓您聰明省稅金!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因房屋稅係按實際使用情形按月核課,當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時,應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當月15日前申請,當月開始適用,逾15日申請者,則自次月開始適用,例如:甲君於111年12月7日申請房屋稅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則自111年12月起適用,另B君於111年12月31日申請房屋稅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則自112年1月起適用。如您的房屋符合前述自住要件者,請快利用線上申辦系統申請房屋稅按自住用稅率(1.2%)核課(掃描QRcode ),或填寫通知單上申請書,利用背面所附廣告回信摺疊黏貼後寄回稅務局,儘速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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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