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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2-05-29
  • 類別:法規行政
  • 截止日期:112-12-31
請注意!112年牌照稅繳了沒?滯納期滿未稅使用公共道路將開罰
  • 聯絡人 / 潘芬芳科長
  • 聯絡電話 / 5225161分機500
請注意!112年牌照稅繳了沒?滯納期滿未稅使用公共道路將開罰
112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只到5月2日,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民眾若未依限繳納使用牌照稅,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繳本稅外,每次按未徵起應納稅額處0.3倍罰鍰,各年度未徵起應納稅額累計裁處以0.9倍為限。稅務局提醒民眾逾30日仍未繳納,在滯納期滿6月1日以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將會被處罰。
 
稅務局表示,新竹市112年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16萬5,002輛,開徵稅額14億705萬元,經統計至112年5月25日已繳納16萬1,034輛,繳納稅額13億4,193萬元,徵起率達近96%,但尚有近4千輛,占開徵數2.5%車輛尚未繳稅,提醒尚未繳納的車主儘速至金融機構繳稅,避免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處罰。
 
稅務局說明,某甲112年使用牌照稅7,120元,在滯納期滿6月1日以後仍未繳納,如於112年6月10日在路邊停車被查獲,自112年1月1日至查獲日6月10日期間欠繳稅額3,140元處0.3倍罰鍰942元;如仍未繳納,於112年8月14日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自112年1月1日至查獲日112年8月14日期間欠繳稅額4,408元處0.3倍罰鍰1,322元,累計處罰0.6倍;再未繳納,於113年1月2日使用公共道路再被查獲,依112年欠繳全年稅額7,120元處0.3倍罰鍰2,136元,合計共處罰鍰4,400元,累計處倍數以0.9倍為限。
 
稅務局再次提醒車主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駛公共道路、停放公共道路旁及路邊收費停車格等,稅務局及警方會透過各種科技執法查緝未完稅車輛,尚未繳納112年牌照稅之民眾請儘速繳納,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將會荷包失血。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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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