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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新消息

  • 發佈日期:107-05-03
  • 類別:null
  • 截止日期:107-06-30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記得於5月1日至5月31日間向區公所申請
  • 聯絡人 / 許瑜芬
  • 聯絡電話 / 5225161分機425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適用課徵田賦者請於107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經查勘認定後,該筆土地即可課徵田賦,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區公所受理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每年申請期間僅於5月1日至5月31日,符合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千萬不要錯過這一年一度的申請機會喔!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不論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之土地,即使用途未變更,惟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其適用課徵地價稅或田賦條件亦隨之改變,所以新所有權人仍應向農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農業主管機關每年7月底前會造冊送稅務局辦理課徵田賦事宜,不須土地所有權人另外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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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