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公告
- 發佈日期:114-04-16
- 類別:公示送達
- 截止日期:114-06-17
- 發文字號:新市稅地字第1146280282號
公示送達地價稅核定稅額通知書。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示送達名冊所列納稅義務人蘇貞貞及蘇詵詵等2人已離台且國外送達處所不明,致主旨所述文書無法送達,於公告日起6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逕向本局洽領,如未依限繳納稅捐,依法應加徵滯納金,滯納期滿後並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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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地價稅-核通-境外應公示送達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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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