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釋令
- 發佈日期:115-04-02
財政部115年4月2日台財稅字第11400710190號令
- 主旨 / 自114年期起,原為依法免徵房屋稅之房屋,因移轉他人變為應稅房屋,應自移轉日之次期起,恢復課徵房屋稅
- 摘要 / 自114年期起,原為依法免徵房屋稅之房屋,因移轉他人變為應稅房屋,應自移轉日之次期起,恢復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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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115年4月2日台財稅字第11400710190號令
- 財政部115年4月2日台財稅字第1140071019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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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5-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