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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 發佈日期:114-07-09
  • 主分類:申請成功案例分享
  • 次分類:漫畫
相鄰房屋打通使用,房屋稅自住稅率一處設籍二戶適用
相鄰房屋打通使用,房屋稅自住稅率一處設籍二戶適用
相鄰房屋打通使用,房屋稅自住稅率一處設籍二戶適用

(一)
夫:老婆,隔壁套房打通後,看起來超寬敞!但戶籍只登記在舊的這戶,隔壁新買的房屋稅也是自住用嗎?
妻:不知道吔,我們去稅務局問問納保官吧!

(二)
夫:納保官,我把2戶套房打通合併使用,戶籍只登記在舊的那戶。請問2戶的房屋稅都能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嗎?

(三)
納保官:毗鄰房屋打通或合併使用,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於其中1戶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營業,且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房屋合計3戶以內,就可以了!

(四)
納保官:記得要在當年度3月22日以前申請,當年期的房屋稅才可以適用喔。

(五)
納保官:提醒您,因為2戶都有獨立權狀,且未辦理建物合併,計算房屋戶數時,會以2戶計算。
夫:瞭解了,謝謝納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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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鄰房屋打通使用,房屋稅自住稅率一處設籍二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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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