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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政救濟案例

  • 發佈日期:114-08-06
  • 主分類:行政救濟案例
  • 次分類:土地增值稅
經拍賣出售之土地,其地上建物有公司設籍,且於拍賣前幾年即辦理停用自來水及暫停全部用電,經現勘外觀多處破損,亦未具備基本生活功能設施,與土地稅法第9條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不符,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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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復查決定書-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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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