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會報專區
- 發佈日期: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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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113年廉政會報暨機關安全維護會報安全紀錄
新竹市稅務局113年廉政會報暨機關安全維護會報
會議紀錄
時間:113年9月25日上午11時30分
地點:本局301簡報室
主席:蘇局長蔚芳 紀錄:顏景祥
出席(列)人員:各單位主管(如簽到名冊)
主席致詞:略
報告事項
一、報告事項(詳參會議資料)
(一)報告112年度廉政會報暨機關安全維護會報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二)報告上級指示事項
(三)政風工作報告
二、專題報告:
(一)「113年資訊使用管理」專案稽核成果報告
本次專案稽核經調閱資訊使用管理相關書面資料分析統計、勾稽比對,辦理現地稽核結果,未發現異常違失等情事。本局稅務管理持續維護各項作業程序更完整嚴謹,並落實資通安全演練、資安健診、資安教育訓練等資安管控措施,有效降低資訊系統遭受駭客入侵風險,降低人為不當之使用,確保各項資訊作業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二)「113年採購案件印花稅繳納業務」專案稽核成果報告
1、鑒於112年清查新竹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175件採購案件印花稅繳納情形,發現廠商補繳及未依規銷花案件比例偏高。經本局召開說明會、製作管理作業機制(檢核表)並提供新竹市政府各局處所、學校等單位及廠商辦理採購案件之參考運用,113年透過專案稽核方式檢視後續改善執行成效。
2、112年、113年採購案件印花稅繳納比較分析
(1)採購案件印花稅繳納方式
112年採繳款書方式繳納印花稅為80.60%,113年為84.19%,微幅成長3.59%,仍有進步空間,應持續鼓勵並輔導廠商採繳款書方式繳納印花稅。
(2)採購案件印花稅繳款地點(繳款書方式)
採繳款書方式繳交印花稅案件,經統計112年於新竹市繳納為87.86%,113年為89.98%,小幅成長2.12%,為增加市庫收入,應持續建議廠商於新竹市繳交印花稅。
(3)補繳印花稅案件比例大幅降低
112年採購案件補繳比例16.17%, 113年補繳印花稅比例降為6.67%,補繳案件大幅減少9.39%,顯示本局加強輔導措施已獲具體成效。
(4)契約變更(或後續擴充)補繳納印花稅案件仍有進步空間
112年契約變更(或後續擴充)補繳納印花稅案件比例為28.84%,113年降低為20.97%,降低幅度雖達7.87%,因仍有1/5採購案件補繳印花稅,顯示本項作業尚有努力改善空間。
(5)採貼用印花稅票而未銷花案件比例,顯著降低
112年未銷花案件高達34.65%,經本局提醒並輔導採購承辦單位及廠商正確之銷花認知,以避免因未銷花而受罰。113年未銷花比例大幅降低為11.43%,下降幅度顯著。
(6)補繳印花稅比例偏高廠商之分析
稽核發現「OO有限公司」、「OO顧問有限公司」、「OO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家廠商連續2年補繳比例偏高,應持續加強稽核輔導以建立廠商正確繳稅認知。
(三)「113年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等作業」專案清查成果報告
本次專案清查係與新竹市政府政風處跨域合作聯手辦理,成果效益分述如下:
1、專案清查發現部分農業用地涉有加蓋工廠、超商、鐵皮倉庫、鋪設水泥停車場、甚至興建住宅出租等情事,經移請地價科後續清查,發現62筆土地確實違規使用並改課地價稅,增加稅額231萬3,168元。
2、透過「調卷研析」、「現地勘查」、「業務單位疑點事項說明」等行政程序,已適時提醒市府相關農業管理單位、區公所審核「農業用地違規裁罰(申請改良)案件」、「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案件」應謹慎並依規妥處,避免衍生違失弊端,專案清查已達預定效益,政風室將賡續追蹤相關作業後續執行情形。
三、提案討論:
案 由:運用政府資訊系統執行職務時,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無
主席結論:
謝謝政風室在採購案件印花稅、土增稅農業用地證明相關專案稽核成果,因為政風室的出面,印花稅已經達到效率,區公所在核發農業用地使用證明部分也會更謹慎、嚴謹,也謝謝這段時間消費稅科跟機會稅科協助辦理,有關專題報告資料非常完整,可作為業務上的參考運用或作為稽徵業務考核報告參考,今天會議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散會
會議紀錄
時間:113年9月25日上午11時30分
地點:本局301簡報室
主席:蘇局長蔚芳 紀錄:顏景祥
出席(列)人員:各單位主管(如簽到名冊)
主席致詞:略
報告事項
一、報告事項(詳參會議資料)
(一)報告112年度廉政會報暨機關安全維護會報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二)報告上級指示事項
(三)政風工作報告
二、專題報告:
(一)「113年資訊使用管理」專案稽核成果報告
本次專案稽核經調閱資訊使用管理相關書面資料分析統計、勾稽比對,辦理現地稽核結果,未發現異常違失等情事。本局稅務管理持續維護各項作業程序更完整嚴謹,並落實資通安全演練、資安健診、資安教育訓練等資安管控措施,有效降低資訊系統遭受駭客入侵風險,降低人為不當之使用,確保各項資訊作業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二)「113年採購案件印花稅繳納業務」專案稽核成果報告
1、鑒於112年清查新竹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175件採購案件印花稅繳納情形,發現廠商補繳及未依規銷花案件比例偏高。經本局召開說明會、製作管理作業機制(檢核表)並提供新竹市政府各局處所、學校等單位及廠商辦理採購案件之參考運用,113年透過專案稽核方式檢視後續改善執行成效。
2、112年、113年採購案件印花稅繳納比較分析
(1)採購案件印花稅繳納方式
112年採繳款書方式繳納印花稅為80.60%,113年為84.19%,微幅成長3.59%,仍有進步空間,應持續鼓勵並輔導廠商採繳款書方式繳納印花稅。
(2)採購案件印花稅繳款地點(繳款書方式)
採繳款書方式繳交印花稅案件,經統計112年於新竹市繳納為87.86%,113年為89.98%,小幅成長2.12%,為增加市庫收入,應持續建議廠商於新竹市繳交印花稅。
(3)補繳印花稅案件比例大幅降低
112年採購案件補繳比例16.17%, 113年補繳印花稅比例降為6.67%,補繳案件大幅減少9.39%,顯示本局加強輔導措施已獲具體成效。
(4)契約變更(或後續擴充)補繳納印花稅案件仍有進步空間
112年契約變更(或後續擴充)補繳納印花稅案件比例為28.84%,113年降低為20.97%,降低幅度雖達7.87%,因仍有1/5採購案件補繳印花稅,顯示本項作業尚有努力改善空間。
(5)採貼用印花稅票而未銷花案件比例,顯著降低
112年未銷花案件高達34.65%,經本局提醒並輔導採購承辦單位及廠商正確之銷花認知,以避免因未銷花而受罰。113年未銷花比例大幅降低為11.43%,下降幅度顯著。
(6)補繳印花稅比例偏高廠商之分析
稽核發現「OO有限公司」、「OO顧問有限公司」、「OO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家廠商連續2年補繳比例偏高,應持續加強稽核輔導以建立廠商正確繳稅認知。
(三)「113年農業用地移轉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等作業」專案清查成果報告
本次專案清查係與新竹市政府政風處跨域合作聯手辦理,成果效益分述如下:
1、專案清查發現部分農業用地涉有加蓋工廠、超商、鐵皮倉庫、鋪設水泥停車場、甚至興建住宅出租等情事,經移請地價科後續清查,發現62筆土地確實違規使用並改課地價稅,增加稅額231萬3,168元。
2、透過「調卷研析」、「現地勘查」、「業務單位疑點事項說明」等行政程序,已適時提醒市府相關農業管理單位、區公所審核「農業用地違規裁罰(申請改良)案件」、「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案件」應謹慎並依規妥處,避免衍生違失弊端,專案清查已達預定效益,政風室將賡續追蹤相關作業後續執行情形。
三、提案討論:
案 由:運用政府資訊系統執行職務時,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無
主席結論:
謝謝政風室在採購案件印花稅、土增稅農業用地證明相關專案稽核成果,因為政風室的出面,印花稅已經達到效率,區公所在核發農業用地使用證明部分也會更謹慎、嚴謹,也謝謝這段時間消費稅科跟機會稅科協助辦理,有關專題報告資料非常完整,可作為業務上的參考運用或作為稽徵業務考核報告參考,今天會議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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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4-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