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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長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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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類別:納稅服務

發佈日期:111-09-19

截止日期:111-12-31

因地震遭受災害損失 可申請租稅減免
近日地震頻繁,新竹市稅務局提醒市民朋友如因天災致土地、房屋、或車輛受損,請備妥照片、損失證明文件,自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
一、房屋稅:
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全免。如經派員現場勘查認定者,得免檢附有關證明文件。
二、地價稅: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三、使用牌照稅: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受損,短期內可修復者,檢具里長、消防或警察等相關單位及修車廠出具之證明文件,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至車輛修復日止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若車輛受損已無法再使用者,請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稅務局會主動退還無法使用期間已溢繳的牌照稅。
四、娛樂稅:
查定課徵的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得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稅務局表示,受災民眾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稅務局網站同時提供方便的線上申辦服務,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線上服務申辦,快速又省時。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213或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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