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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長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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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類別:地價稅

發佈日期:111-11-28

截止日期:111-12-02

111年地價稅繳了嗎?逾期繳納會被加徵滯納金
111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將於11月30日截止,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市民朋友千萬要留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若是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等情形,除可以透過電話、網路、視訊補單或至稅務局臨櫃補單外,也可以透過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登入後線上繳納稅款,或至四大超商使用上述憑證於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稅小白單(新台幣3萬以下),直接至櫃台繳納。
稅務局提醒,稅款逾期未繳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22~435、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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