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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類別:土地增值稅
發佈日期:113-10-30
截止日期:114-06-30
忘申請農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繳納期限屆滿前可補申請
新竹市王姓老農113年8月時出售一筆前溪段農地,也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忘記申請農地不課徵,致接獲120萬餘元土地增值稅稅單,驚到不知所措,趕緊到稅務局詢問。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移轉予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在申報土地增值稅時,須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勾選註明農業用地字樣提出申請。若土地所有權人忘記申請,可在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限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就不得再申請了。
稅務局說明,王姓老農8月出售農地時,忘記在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勾選申請農地不課徵,所以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檢視案件後發現,該筆稅單尚在繳納期限內,於是輔導他補提出申請農地不課徵,經重新審查後順利取得免稅證明書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省下120萬餘元的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地申請不課徵的承受人,還需注意農地不能違規使用,如果農業主管機關曾經查獲農地違規使用,而地主卻未在農業主管機關所訂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是地主已在該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嗣後再度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則該筆農地之後出售時必須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提醒,出售農業用地若要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不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還要注意是否有確實提出申請,才能維護自身權益。民眾如有土地增值稅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分機326、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移轉予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在申報土地增值稅時,須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勾選註明農業用地字樣提出申請。若土地所有權人忘記申請,可在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限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就不得再申請了。
稅務局說明,王姓老農8月出售農地時,忘記在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勾選申請農地不課徵,所以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檢視案件後發現,該筆稅單尚在繳納期限內,於是輔導他補提出申請農地不課徵,經重新審查後順利取得免稅證明書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省下120萬餘元的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地申請不課徵的承受人,還需注意農地不能違規使用,如果農業主管機關曾經查獲農地違規使用,而地主卻未在農業主管機關所訂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是地主已在該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嗣後再度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則該筆農地之後出售時必須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提醒,出售農業用地若要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不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還要注意是否有確實提出申請,才能維護自身權益。民眾如有土地增值稅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分機326、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