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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類別:土地增值稅
發佈日期:114-01-14
截止日期:115-03-31
113年底移轉土地 應於訂約日30日內完成申報才可適用113年度公告土地現值
王老伯近日因資金需求,趕在113年12月31日訂定買賣契約出售土地,還未到新竹市稅務局申報土地增值稅,就看到新竹市政府公告114年土地現值平均調幅5.06%,急忙到稅務局詢問是否會多繳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土地時計課土地增值稅的基礎,於每年1月1日公告調整,如申報人於訂定契約30日內完成申報,土地申報移轉現值的審核,會以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超過30日時才以申報日之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老伯於113年12月31日訂定契約出售土地,以訂約日起算30日,應於114年1月29日前完成申報,但因適逢春節連假,順延至114年2月3日,故王老伯只要在2月3日前完成申報,就能以113年公告土地現值申報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不須擔心多繳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於113年底訂約買賣或贈與移轉土地者,應特別注意申報期限,如未於期限內申報,將以新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分機332、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土地時計課土地增值稅的基礎,於每年1月1日公告調整,如申報人於訂定契約30日內完成申報,土地申報移轉現值的審核,會以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超過30日時才以申報日之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老伯於113年12月31日訂定契約出售土地,以訂約日起算30日,應於114年1月29日前完成申報,但因適逢春節連假,順延至114年2月3日,故王老伯只要在2月3日前完成申報,就能以113年公告土地現值申報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不須擔心多繳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於113年底訂約買賣或贈與移轉土地者,應特別注意申報期限,如未於期限內申報,將以新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分機332、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