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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類別:房屋稅
發佈日期:114-02-06
截止日期:115-03-31
新竹市114年度房屋稅籍清查作業自即日起展開
為健全房屋稅籍,維護租稅公平,新竹市房屋稅籍清查作業自即日起展開,房屋如有新、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請儘速向稅務局申報,以保障自身權益。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籍清查作業於每年2月至11月辦理,本(114)年度房屋稅籍清查重點以房屋新、增、改建及使用情形變更為主要查核對象,就房屋實際建造面積及使用情形查核是否與房屋稅籍核課情形相同。一般常見違章樣態有頂樓增建、陽台圍用或超高房屋增建夾層等,另大額補徵案件多為廠房增改建及郊區新建房屋。
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使用執照之違章建築,也要課徵房屋稅,但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不會因為繳了房屋稅,就成為合法房屋。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清查人員前往現場勘查,核對實際使用情形,均會配戴識別證以供辨識,請市民朋友給予配合及協助。稅務局也提醒,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自113年7月上路,使用情形變更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前(即3月22日,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3月24日)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房屋若有新、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可透過新竹市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服務,向稅務局申報,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分機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籍清查作業於每年2月至11月辦理,本(114)年度房屋稅籍清查重點以房屋新、增、改建及使用情形變更為主要查核對象,就房屋實際建造面積及使用情形查核是否與房屋稅籍核課情形相同。一般常見違章樣態有頂樓增建、陽台圍用或超高房屋增建夾層等,另大額補徵案件多為廠房增改建及郊區新建房屋。
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使用執照之違章建築,也要課徵房屋稅,但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不會因為繳了房屋稅,就成為合法房屋。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清查人員前往現場勘查,核對實際使用情形,均會配戴識別證以供辨識,請市民朋友給予配合及協助。稅務局也提醒,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自113年7月上路,使用情形變更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前(即3月22日,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3月24日)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房屋若有新、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可透過新竹市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服務,向稅務局申報,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分機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