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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兒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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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知識庫之契稅

壹、認識契稅

契稅是在不動產發生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時,由買受人、典權人、交換人、受贈人、分割人或占有不動產而依法取得所有權之人申報繳納的租稅,因不動產移轉方式的不同,所適用的稅率及納稅人也不一樣。

貳、契稅的課徵

一、課徵對象:

不動產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依法取得所有權時所課徵的租稅。 注意:

  • 所謂 不動產 = 土地 + 定著物
  • 依契稅條例規定,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的土地,免徵契稅。

二、契稅稅率及納稅義務人

契稅稅率及納稅義務人

契稅種類 稅率 納稅義務人
買賣 6% 買受人
典權 4% 典權人
交換 2% 交換人
贈與 6% 受贈人
分割 2% 分割人
占有 6% 占有人
不動產以交換取得其所有權,如有給付價差,其差額價款部分必須按6%買賣稅率計課契稅。

三、契稅計算方式

契稅稅額 = 契價 × 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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