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認識土地增值稅 | ||||||||||||||||||
土地增值稅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的時候,按照土地漲價總數額採用倍數累進稅率計算繳納的一種租稅;所謂土地漲價總數額是指土地移轉時之總現值,減去取得時之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的總額。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採用累進的 20%、30%、40% 等三級稅率,長期持有土地達20 年以上者,另有減徵優惠,而且政府為了減輕自住房屋者之負擔,對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規定有一人一生一次可享受10%的優惠稅率,同時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時,原出售時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符合一定要件也可申請退還。 | ||||||||||||||||||
貳、土地增值稅的課徵 | ||||||||||||||||||
一、出售土地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 ||||||||||||||||||
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 | ||||||||||||||||||
二、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 ||||||||||||||||||
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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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7-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