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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兒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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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漫畫之納保案件

113年案例-報廢沒繳牌,遭罰虧更大-11409
(一)
夫:老婆,我的車子已經報廢了,怎麼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的罰鍰繳款書?
妻:咦?怎麼會這樣?那天我看到稅務局FB有介紹,若有稅務問題可以向納保官諮詢。
(二)
王先生:納保官,我的老爺車已經請回收商回收報廢了,前幾天卻收到1萬多元的罰鍰繳款書,是不是弄錯了?
(三)  
納保官(看資料):王先生,您的車輛請回收商辦報廢時,回收商沒有把牌照繳回監理站,反而將牌照懸掛到其他車輛被警察查獲,因此被罰使用牌照稅2倍以下的罰鍰。
(四)
王先生:可是車子跟牌照我都交給回收商了,為什麼還要罰我?
納保官:車輛沒有完成報廢程序,牌照仍屬您所有,且牌照又有移用的情形,依規定要對車主裁罰。
王先生:瞭解了,我趕快去監理站完成報廢手續,謝謝納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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