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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5-07-01
  • 類別:房屋稅
  • 截止日期:105-10-31
新竹市新建房屋標準單價自105年7月1日起適用
  • 聯絡人 / 廖菊芳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415
 
(新竹市訊)新竹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會議已於105年6月29日召開完畢,會中決議通過調高房屋標準單價,並自105年7月1日起適用於新、增、改建完成之房屋,同時修正新竹市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表等議案,作為課徵房屋稅及契稅之準據。該決議事項已於105年7月25日以府授稅房字第1050115926號公告週知。
新竹市務局表示,房屋標準單價為房屋稅之稅基,按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本次調整原因包括:
一、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73年沿用迄今,已嚴重偏離市價,,造成持有不動產租稅負擔嚴重失衡。
二、監察院101年度專案調查研究報告認為各地方政府大多未合理調整「房屋標準單價」部分,造成國家稅損外,亦助長炒房誘因。
三、財政部財政健全方案要求各縣市政府至遲於108年前,須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為房屋合理造價的40%至50%,同時將辦理成效納入地方補助款評比項目。
為落實居住正義,考量財政、稅收、公平性等因素,同時參酌其他縣市調整情形,採取對民眾衝撃最小的方案,以反映合理造價,經105年6月29日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調高房屋標準單價,採用臺灣省建築師公會使用之「新竹縣市建築物總工程費單價參考表」為合理造價標準,由目前標準單價2,800元/m2調高至5,000元/m2(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房屋),僅為合理造價的28.73%,且僅適用於105年7月1日以後新、增、改建完成的房屋(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作為認定基準),不溯及舊有已建造完成的房屋,每年約影響2,500戶的新建房屋,占105年房屋稅查定數1.15%。
另外,考量商業繁榮、交通便利性及高度開發等因素,微幅調整部分區域房屋段落等級,主要調高區域為關埔重劃區及科學園區等周邊街路計110條路段,影響戶數約27,000戶,占105年查定件數12.55%。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401-4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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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