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份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含10月份徵收的營業用車下期)
(二)5月份定期開徵的房屋稅。
(三)11月份定期開徵的地價稅。
(一)確認貼有轉帳繳稅之自動櫃員機方可轉帳繳稅。
(二)使用金融卡透過自動櫃員機按照系統操作說明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期限等資料,即完成繳稅程序。
(三)代收手續費由本局經費支應,納稅義務人免負擔手續費。
(一)稅款繳稅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二)繳納當日即從銀行帳戶扣款而非繳款期限日再扣款。
(三)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四)郵局每日轉帳金額上限為100萬元;其餘金融機構以單筆不超過200萬元,每日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為限,如繳稅輸入資料欄空白者,係稅款金額超過轉帳金額容許上限,請至各代收稅款處直接繳納。
(五)申請繳納證明方式如下:
1.臨櫃申請: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
2.網路申請:以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
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