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112 年 10 月 4 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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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雙十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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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線上查繳稅

  • 一、適用稅目:
(一)4月份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含10月份徵收的營業用車下期)
(二)5月份定期開徵的房屋稅。
(三)11月份定期開徵的地價稅。
  • 二、適用期間:
開徵起日前5個日曆天至開徵迄日屆滿後3日內 。
  • 三、繳稅說明:
(一)支付工具
1.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2.信用卡繳稅,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
3.晶片金融卡繳稅,不限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金融卡。
1.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頁面,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車號+證號(限使用牌照稅)登入驗證,查詢本人稅單。。
2. 或連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輸入繳款書中之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識別碼等繳稅資訊。
3.確認各欄項內容與繳款書上資料相符,選擇繳稅方式為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帳戶繳稅。
4.輸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帳戶相關資料。
5.看到繳稅明細畫面(繳稅交易成功訊息),即完成繳稅。
  • 四、注意事項:
(一)稅款繳稅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二)選取使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繳納當日即從銀行帳戶扣款而非繳款期限日再扣款。
(三)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四)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驗證登入須先於內政部行動自然人憑證系統進行註冊/綁定。
(五)健保卡首次使用請先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註冊。
(六)申請繳納證明方式如下:
1.臨櫃申請: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
2.請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
點選收合
版本更新日期:民國112年10月03日 累計瀏覽人數:11867971 目前線上人數: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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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524-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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