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局稅務員執行職務藉機索賄,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
2.本局稅務員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3.本局稅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4.本局稅務員利用職權機會,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
5.本局稅務員利用公家設施、資源,圖謀私人利益者。
6.偽、變造證件或公文書印,藉以獲取私人利益,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7.本局各稽徵機關諸項作業流程中易滋弊端,您有興革意見者。
8.本局採購作業涉有圍標或者不當限制投標規格、資格之綁標情事。
9.本局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或浮報價額數量等違法情事。
10.其他不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