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6-10-26
  • 類別:娛樂稅
  • 截止日期:107-01-31
如期繳納娛樂稅,有1%的奬勵金可扣領!
  • 聯絡人 / 林玲瑗
  • 聯絡電話 / 5225161-319
為奬勵娛樂稅代徵人,例如經營舞場、電子遊戲機、視聽歌唱、餐廳附設卡拉OK、KTV等業者,只要如期繳納娛樂稅,有1%的奬勵金可扣領哦!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代徵之稅款,無論是次月10日前填用自動報繳書繳納,或由稽徵機關填發繳款書(查定課徵或臨時舉辦之有價娛樂活動者),只要在繳納期限內繳納,均享有1%奬勵金的優惠,惟稅務局提醒代徵人注意,如逾期繳納,除無法扣領奬勵金外,每逾2日尚須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瀏覽人次瀏覽人次:2767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