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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8-04-29
  • 類別:使用牌照稅
  • 截止日期:108-05-31
牌照稅約定轉帳請於4月30日前預留存款
  • 聯絡人 / 張喬雯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316
約定帳戶轉帳扣款繳納使用牌照稅的民眾請注意,108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受託金融機構或郵局將於5月2日零時起辦理扣款。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請不要忘了於4月30日前預留存款,以備扣款。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轉帳繳納通知書已於3月20日郵寄,提醒您預留存款。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推動e化繳納證明,稅務局將不再主動寄發紙本證明,民眾如有需要可利用該局首創之「申請繳納證明QR-code」,於收到轉帳繳納通知書後掃描通知書上之QR-code,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安全驗證碼即可申請寄發紙本繳納證明,當然也可以利用電話、傳真、郵寄及臨櫃方式申辦。
      辦理約定帳戶轉帳繳納稅款好處多,除省去往返便利超商或金融機構繳稅時間,亦可免除忘記繳稅所加徵的滯納金或罰鍰,民眾可利用繳款書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填寫後寄回稅務局,即可自明年開始適用轉帳繳稅。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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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8-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