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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8-05-30
  • 類別:房屋稅
  • 截止日期:108-06-30
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者 5月31日前記得預留存款
  • 聯絡人 / 陳羿方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418
市民朋友注意囉!108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於5月31日截止,利用郵局或銀行帳戶辦理轉帳繳納房屋稅的民眾,請趕快檢視扣款帳戶的存款餘額是否足額扣繳稅款,以免提兌不成功,需另以現金繳納,還需加徵滯納金。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辦理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的民眾,稅務局已於4月18日寄出轉帳繳納通知書,提醒民眾預留存款。倘若扣款日因存款不足無法扣款,稅務局將會另行寄發稅單,並依規定加徵滯納金。民眾欲知是否轉帳成功,可於6月2日以後刷存摺或洽轉帳金融機構確認。

另自108年起,本局房屋稅以長期約定轉帳方式繳稅者,將不另行寄發紙本繳納證明,如有需要請依下列方式申請:
一、臨櫃申請:可由本人持身分證及印章至全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臨櫃申請,如委託代理人辦理者,需同時檢附委託人與受託人的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洽辦。
二、線上申請:
1.完成繳稅3-5日後,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本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的線上服務項下點選「線上申辦」、「網路申報」或「電子稅務入口網」選項進行申辦,其中透由「電子稅務入口網」查調不需經由內部公文傳遞流程,查覆時間最短,建議您可多加利用。
2.利用智慧型手機等行動裝置掃描轉帳納稅通知書上的QR-code,輸入安全驗證碼,即可進入新竹市稅務局網站「轉帳納稅證明線上回覆平台」勾選欲申請的稅單,紙本繳納證明將於完成稅款提兌後郵寄送達。

此外,民眾如因政府措施之施行,造成應納稅額較施行前一年增加,無法於規定期限內一次完納稅捐者,可依「新竹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應納稅捐。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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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