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8-11-22
  • 類別:法規行政
  • 截止日期:109-01-31
申請復查要注意期限唷!
  • 聯絡人 / 黃華妤
  • 聯絡電話 / 5225161分機511
每年11月份是地價稅的開徵繳納期間,新竹市稅務局已於10月底全面寄發108年地價稅繳款書,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如發現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要儘快向稅務局辦理更正。
但民眾如果是對核定稅捐之處分不服,可依規定格式填妥申請書,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以本(108)年度地價稅為例,繳納期間屆滿日原為108年11月30日,因該日為假日順延至第1個上班日即108年12月2日,則申請復查之期限自108年12月3日起算30日至109年1月2日止,如因忙碌無法於時效內完成申請復查的程序,可以先在稅務局的網站上聲明復查,再於10日內補送復查申請書即可。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瀏覽人次瀏覽人次:706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