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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09-04-01
  • 類別:欠稅管理
  • 截止日期:109-10-01
收到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 信用卡繳納欠稅嘛也通
  • 聯絡人 / 劉嘉玲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561
納稅人未依各稅規定繳納期限繳稅,每超過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多加徵至15﹪,如超過繳納期限後30日仍未繳納,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納稅人如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核發欠稅傳繳通知書,可依下列方式繳納稅款:
    一、 金額2萬元以下,可持印有條碼之欠稅傳繳通知於所載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不需負擔手續費。
    二、 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或新竹市稅務局開立繳款書繳納。
    三、 至郵局購買匯票,受款人填寫新竹市稅務局並以掛號郵寄至該局。
稅務局貼心服務民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對於欠稅之繳納,已可在本局全功能櫃台及法務部執行分署新竹分署(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樓)採信用卡方式繳納欠稅,有需要之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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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0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