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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2-04-10
  • 類別:房屋稅
  • 截止日期:112-06-04
照顧弱勢!竹市主動辦理低收入戶免徵房屋稅 牌照稅可申請延分期
  • 聯絡人 / 消費稅科張喬雯科長、房屋稅科廖菊芳科長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轉300 、450
照顧弱勢!竹市主動辦理低收入戶免徵房屋稅 牌照稅可申請延分期
112年新竹市政府列冊照顧之低收入戶持有自有自住房屋,稅務局主動辦理免徵房屋稅;持有車輛則主動輔導使用牌照稅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以減輕低收入戶家庭的租稅負擔。 

市長高虹安表示,為照顧弱勢族群,發揮「愛心辦稅」服務精神,稅務局主動對低收入戶本人所有並供自住的房屋,於查核符合自住規定後,辦理房屋稅免徵作業,112年本市列冊照顧之低收入戶持有自有房屋者計151戶,其中130戶符合免徵規定,約有86%的低收入戶受惠。

因應112年4月1日使用牌照稅開徵,稅務局貼心為持有車輛的低收入戶寄發延期或分期繳納輔導申請書計187件,提醒繳納有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以減輕經濟負擔。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112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2年4月1日至同年5月2日,民眾如需要申請延分期繳納,務必於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內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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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