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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3-04-03
  • 類別:納稅服務
  • 截止日期:113-07-03
地牛翻身若釀災 災害損失可減免
  • 聯絡人 / 張曉玲科長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 分機200
全台有感地震嚇壞了大家,新竹市稅務局提醒市民朋友,如因地震造成土地、房屋或車輛等財產損失,可檢附損失清單、維修估價單及相片,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如房屋因地震受災,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全免。如經派員現場勘查認定者,得免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若土地有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者,地價稅全免。

此外,汽車、機車(151cc以上)受損,短期內可修復者,檢具里長、消防或警察等相關單位及修車廠出具之證明文件,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至車輛修復日止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若車輛受損已無法再使用者,請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稅務局會主動退還無法使用期間已溢繳的牌照稅。還有,查定課徵的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得申請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如有受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致貨物、菸酒受損等得申請減免營業稅、所得稅、貨物稅及菸酒稅者,請逕向國稅局洽詢(免費洽詢電話0800-000321)。

新竹市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遭受災害損失時,請先拍照存證並蒐集相關資料,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損失清單、維修估價單及相片等,臨櫃、書面郵寄申請或使用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服務,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線上服務申辦。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213或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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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