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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3-04-15
  • 類別:使用牌照稅
  • 截止日期:113-05-06
身心障礙免稅車2400CC為限 超過仍需繳納牌照稅
  • 聯絡人 / 蔡珮央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 分機316
新竹巿林先生是位脊髓損傷患者,不良於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也有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免稅車,近期卻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林先生檢查了鑑定日期並未過期,戶籍也沒變,是免稅資格不符嗎?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且免徵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 CC的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能免徵,仍需要繳納差額使用牌照稅。

新竹巿稅務局說明,林先生的自用小客車排氣量為3000 CC,稅額15,210元,已超出免稅限制的2400CC,稅額11,230元,所以經核准免徵後每年仍應繳納3,980元(15,210元-11,230元)的稅額。

稅務局提醒,113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民眾可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使用線上查繳稅服務或以行動支付方式繳納,或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車輛欠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請車主務必依限繳納。

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只需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登入「線上查繳稅系統」,輸入車牌號碼加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即可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也可以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分機311-317、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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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