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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3-04-22
  • 類別:房屋稅
  • 截止日期:113-09-30
低收入戶自住房屋免徵房屋稅 竹市稅務局主動辦 民眾免申請
  • 聯絡人 / 莊雅晴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分機415
經新竹市列冊照顧低收入戶持有之自住房屋,新竹市稅務局主動辦理免徵房屋稅,113年有118戶符合規定,免徵稅額計14萬950元。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之市民,符合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113年公布最低生活費1萬4,230元、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投資之平均每人每年未超過8萬元、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逾366萬元等要件之低收入戶,經市府列冊照顧,其所有房屋,經稅務局查明使用情形符合自住規定者,主動辦理房屋稅免徵作業,並發函通知納稅義務人,以減輕低收入家庭租稅負擔。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低收入戶減免房屋稅,該房屋需為低收入戶本人持有且自住,無出租、無營業使用,經主管機關審核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並列冊者,會主動辦理減免房屋稅,但若列冊期間內經註銷資格或房屋有使用情形變更,基於課稅公平,民眾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主動申報資格已註銷或使用情形變更,未合減免要件之期間,將按月恢復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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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