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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新釋令

  • 發佈日期:113-02-16
財政部112年10月16日台財稅字第11204659830號令
  • 主旨 / 財政部112年10月16日台財稅字第11204659830號令,凡未編入112年版「土地稅法令彙編」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13年1月1日起,非經財政部重行核定,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 摘要 / 財政部112年10月16日台財稅字第11204659830號令,凡未編入112年版「土地稅法令彙編」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13年1月1日起,非經財政部重行核定,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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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政部112年10月16日台財稅字第1120465983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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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