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櫃刷卡繳納
一、適用稅目:
新竹市地方稅7大稅目(含滯納金、罰鍰、執行費) 。
二、適用期間:
全年度於上班時間經常性辦理 。
三、繳稅說明:
- 服務地點: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本局駐新竹市監理站服務櫃臺、本局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服務櫃臺。
- 持實體信用卡至上述地點辦理刷卡繳稅。
四、注意事項:
- 參加「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之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信用卡發卡機構發行之信用卡皆可使用。
- 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
- 一經刷卡取得授權碼,離櫃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 使用信用卡繳稅需支付發卡機構服務費,請洽各發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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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1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