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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QR-Code繳稅

一、適用稅目:
  • 查定及核定開徵稅款(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
    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娛樂稅。
  • 違章罰鍰案件(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
  • 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案件(均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
  •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 查(核)定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繳納(展延)期間屆滿後3日24時以前。
  • 查(核)定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以前。
  • 已移送強制執行之查(核)定開徵稅款、罰鍰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繳納截止日當日24時。
  • 自112年11月1日起,使用牌照稅、房屋稅與地價稅之查(核)定開徵稅款(不含移送執行、使用牌照稅歸戶及分期繳納稅捐案件),逾繳納期間,併同應加徵之滯納金,於稅款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納。
 
三、繳稅說明:
  • 支付工具
    •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 信用卡繳稅,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
  • 操作方法
    • 利用手持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 QR Code APP掃瞄讀取繳款書上QR Code。
    • 自動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並帶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識別碼等繳稅資訊。
    • 確認各欄項內容與繳款書上資料相符,選擇繳稅方式為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帳戶繳稅。
    • 輸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帳戶相關資料。
    • 看到繳稅明細畫面(繳稅交易成功訊息),即完成繳稅。
 
四、注意事項:
  • 稅款繳稅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 選取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繳納當日即從銀行帳戶扣款而非繳款期限日再扣款。
  • 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 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paytax)操作上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向財金公司客服中心洽詢(電話:0800-767-168或02-26309555)。或至該網站點選「使用說明Q&A」服務項目,點閱相關說明。
  • 申請繳納證明方式如下:
    • 臨櫃申請: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
    • 請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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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11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