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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務新聞

  • 發佈日期:113-01-23
  • 類別:使用牌照稅
  • 截止日期:113-04-30
使用牌照稅約定轉帳納稅1月底前申請 4月可適用 錯過再等1年
  • 聯絡人 / 蔡珮央
  • 聯絡電話 / 03-5225161 分機316
113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開徵,車主若要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納,應於本(113)年1月底前提出申請,今年才可以適用,逾期申請者,就要等到明年才可以適用了。
新竹巿稅務局表示,現代人生活忙碌,有時會忘記繳稅,致被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其實只要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就可以解決,納稅人可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不用手續費,也不用排隊繳稅,最重要的是不必擔心忘記繳稅受罰,還有一定要記得在使用牌照税、房屋稅或地價稅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才來得及在當期適用。各稅開徵前,稅務局會寄送轉帳繳納通知,提醒納稅人預留存款,並在繳納期限最後1日才由帳戶扣款繳稅,省時又方便。
稅務局說明,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繳稅方式多元,民眾可至稅務局服務櫃臺臨櫃申請,也可以於稅務局網站下載專區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郵寄申請,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申請成功後,以後年度免再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311-317、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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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最後更新日期:113-01-23